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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更换风寒感冒颗粒标签说明书的告知函 |
[ 来源: | 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4-12-16 | 浏览:109次 ] |
各药品经销单位: 国家药监局于2023年11月22日发布了《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风寒感冒颗粒、穿心莲注射液药品说明书的公告(2023年第139号)》,我公司根据公告中要求,对风寒感冒颗粒标签和说明书中【警示语】【不良反应】、【禁忌】和【注意事项】进行了相应修订,并于2024年01月04日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风寒感冒颗粒说明书修订备案(备案号:陕备2023042457)。 根据公告要求,我公司2024年1月15日已向各药品经营单位发出《关于更换风寒感冒颗粒标签说明书的告知函》,期间收到部分经营单位要求更换修订后说明书的回复函,我公司均给予更换。目前市场上仍有我公司未进行更换旧版说明书的风寒感冒颗粒,请各药品经销单位或者消费者一经发现,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更换。 联系电话:0917-2909990 联系人:王女士 给您带来不便非常抱歉,特此公开函告。 |